实习数据秋季报送:哪些环节最常出问题

作者:XYB 2026年10月15日

新学年秋季学期过半,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的数据采集正在进行。按照平台规则,已完成的实习须在次月完成上报;填报内容将作为高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。从各校教务处已发布的填报通知和核查通报看,问题集中在三个环节。

环节一:口径界定不清,造成漏报

报送范围的依据是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3〕1号):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、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,均在报送范围内,并按“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”覆盖全体在校生。漏报常出在两类情形。一是把分散实习排除在外:按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2019年),毕业实习、顶岗实习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,这类实习同样属于报送范围。二是时间口径理解错:某某大学教务处的通知明确,上报的是“学生已经完成实习后的数据”,应在次月上报,最迟不晚于课程结束的第二个月。字段空值是另一种形式的漏:某高校2025年10月就数字基座数据上报发布校内通报,实习基础数据等子表必填字段未实现“零空值”、选填字段未“应报尽报”,数据质量综合得分仅67.25分;该校同期建立了每月数据质量通报机制。

环节二:字段不规范,校验不通过被退回

平台不是“填完即可”,多个字段要过机器校验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学年报送通知要求填报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做到不漏报、不错报、不虚报。某某大学的填报通知列出了典型的退回点:实习类型须按教育部四类划分(认识实习、专业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)重新归类,与校内培养方案的分类并不一致;实习单位须填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并通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核验,“填写不准确,上传后平台会提示检验不通过”;实习城市代码须为精确到县(区)级的6位标准代码。另一所大学则要求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填写《实习数据梳理核对表》,先校内核对、盖章报送,再进入平台填报。另须注意字段新增:2026年2月施行的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〔2026〕1号)之后,“实习安全保障”等内容进入报送范围,三方协议、实习责任保险等过程材料需要有据可查。

环节三:时限与责任落实,逾期与返工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为2025—2026学年设定的节点是2026年4月22日前完成上学期数据填报,并明确填报内容将作为高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。某某大学在转发通知时进一步写明,数据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监测评价、专业建设、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依据。各校普遍把节点细化为月度动作:一所高校要求第二学期数据于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填报;另一所大学要求学院先于校内节点完成,由学校统一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。教育部平台已上线数据填报进展统计和监管功能,逾期与漏报在省级层面可见。责任落实上,各校通知均要求安排专人负责,并提醒数据从整理、上传、校验到审核“需要一个过程”,预留返工时间、提前启动核对是填报通知里反复出现的提醒。

结语

三个环节指向同一件事:报送质量的差距,本质是日常管理过程的差距。实习计划、单位信息、安全保障材料在过程中留痕,报送时就无需二次补录。与其在截止日前突击整理,不如让数据的生成过程本身就是合规的。


参考资料

教育部办公厅:《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3〕1号)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:《关于做好2025—2026学年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

教育部等六部门:《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〔2026〕1号),2026年2月

教育部:《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2019年7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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